关于加强对新入职专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、试行教学上岗合格证制度的通知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0-10-12浏览次数:

  2020013

各教学院(部):

  根据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8号)中关于“实现青年教师上岗培训全覆盖,新入职教师必须经过助课、试讲、考核等环节,获得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等学校培训部门颁发的证书,方可主讲课程”的要求,经学校研究,决定加强对新入职专任教师教学能力培训,试行教学上岗合格证制度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参加对象

  新入职的具体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;辅导员、实验员如需参加,须本人申请并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批准。

  二、主要环节

  主要包括教学能力培训、试讲两个环节。其中:

      1.教学能力培训。

  分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。线下培训24学时,主要设置课程包括:一流本科教育建设、本科教学管理与相关政策、课堂教学组织的方法与技巧、课程思政建设、教学示范。线上培训16学时,培训平台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供,主要内容包括:师德师风、教学理念、教学技能、教育技术、慕课与翻转课堂、教师身心健康等,由参训教师自由选择。教学能力培训在10月28日前完成。

      2.试讲。

  参训教师自主选择申请任教的主干课程教材中的一段进行试讲,要求在30分钟试讲表达一个完整的主题。评委点评20分钟,并就教学态度、教学目标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基本素养、教学效果计分,总分为100分。总分60分以下则视为未通过试讲,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在3天后进行第二次试讲。第一次试讲安排在10月28至11月1日进行,第二次试讲安排在11月4日进行,具体地点另行通知。

  三、颁发证书

  对完成规定培训学时、通过试讲的新入职教师,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颁发“湘潭大学教师教学上岗合格证”。此证作为湖南省2020年秋季批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。

 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
  2020年10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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