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012
各学院(教学部)、各有关职能部门:
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有关要求及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、上报工作,现就教师培训进修、交流情况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
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。
二、数据采集的类型
1、培训进修、交流类型分为:境内培训进修、境外培训进修、攻读博士、攻读硕士、境内交流、境外交流。
2、教师培训进修:指学年学校派出进行培训和进修教师的情况,其中,培训含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集中专项(如新教师等)短期培训(含网络培训)。
3、境内:指学年度教师在大陆地区有关机构培训(包括培训进修、访问学者等)。
4、境外:指学年度教师在大陆以外地区(含港、澳、台)有关机构培训(包括培训进修、访问学者等)。
5、交流教师:指学校派出的到境内外进行三个月及以上访问的教师情况(含孔子学院外派老师),即出访情况。
6、时间:开始时间、结束时间均填报到月份。
7、有关说明:(1)交流教师与培训进修教师不可重复统计;培训进修与攻读学位不可重复统计。
(2)如教师培训进修、交流结束时间在填报学年内,则纳入统计;超出填报学年的,不纳入统计。
(3)教师是指专任教师,包括“双肩挑”院(部)领导、专职辅导员。
(4)实验教学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参照教师标准填报。
(5)培训学时:每学时为45分钟,半天计4学时,每天最多计8学时。
(6)培训模式分为集中培训、远程培训、跟岗实践,含有两种以上的混合培训模式时,按主要培训模式填报。
集中培训是指教师集中,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当面授课的培训模式;远程培训是指教师通过远程开放服务平台学习的培训模式;跟岗实践是指教师到优质教育资源学校,参与指导教师的各教育环节、科学研究进行实践、研修的培训模式。
三、数据采集要求
1、凡由党委组织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学生工作部(处)、教务处、人事处、招生与就业指导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、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、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、创新创业学院等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校内集中培训(如:新进教师岗前培训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、教学信息化技术培训、世界大学城空间建设培训等)数据以及外派校外培训进修(含网络培训)数据,由各培训组织部门统一采集申报,不需要教师本人提供。
2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组织的集中培训(含网络培训)和选派教师外出培训进修数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采集申报。
3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,并通知教师于10月15日前填报培训进修数据。教师个人参加校外培训、交流的数据,采用网上填报的方式,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打开链接(https://www.wjx.top/jq/91867138.aspx)进行填报,每次仅填报一条培训进修数据,每人可填报提交多条。

个人校外培训、交流数据填报二维码
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20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