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省人社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内容及相关要求
(一)学时要求
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,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,其中,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,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时。
(二)认定年度
2026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1-2025年,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24-2025年(此种情况在上传佐证材料时须提供博士毕业证扫描件)。
(三)认定内容
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需科目主题由省人社厅统一确定,需在省人社厅备案与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站上学习。专业科目折算细则详见附件2。
二、学时认定步骤
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,学时的申报与审核均在“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”上进行。我校中级职称参评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由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负责验证,不进行网上核认。我校网上申报核认截止日期为6月30日。
(一)个人登录与申报
高级职称参评人员使用本人的智慧人社APP或电子社保卡在省人社厅官网个人网厅上扫码登录(网址:https://ggfw.rst.hunan.gov.cn/hrss-pw-ui-hunan/#/login?redirect=%2F)。
登录后选择“人才人事-专业技术人员管理-继续教育-学时核认申报”,按照《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》(个人版)(附件3)中的操作步骤和具体说明进行申报。
填写学时核认申报相关信息时,单位名称一栏务必选择“湘潭大学”(不要选择二级单位)。
(二)学校初审
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负责管理网上申报系统的单位账号,对申报人上传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并报省人社厅进行下一级审核。
(三)省人社厅终审
省人社厅将对本年度高级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终审,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可在系统上自行下载《学时认定单》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务必将继续教育认定要求及重要性传达至每位专业技术人员。
(二)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请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应的佐证材料,上传的材料必须准确、规范,务必在规定时限内申领到《学时认定单》,逾期平台将关闭申请入口,不再办理相关业务。
(三)上传佐证材料时,必须一次性提交对应核认年度的所有材料,如:核认跨度为5年,需在系统中按对应年度上传2021-2025连续五年的材料,再一次性提交。
(四)专业技术人员以往年度已办理学时认定并取得《学时认定单》的,该《学时认定单》可作为对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有效佐证材料。
四、联系方式
本年度拟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加入QQ联络群(群号:341138513),咨询继续教育核认相关问题。
联系人:黄书植、曾文君,联系电话:58292794。
附件:1.《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》
2.继续教育学时折算细则
3.继续教育学时网上核认操作指南(个人版)
教师工作部(教师教学发展中心)
2026年5月29日